团风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案号民事调解书

来源: tffy 时间:2022-05-31 11:01:28

        为进一步推动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自2022年1月1日起将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司法确认和出具调解书案件作为诉前调解衍生案件进行单独管理,暨启用“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新案号。



“诉前调确”和“诉前调书”案号出具的裁判文书与“民特”“民初”案号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法院不收取任何费用,相比于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为便捷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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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书”案号的民事调解书,为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化解画上完美句号,也为团风法院开启“诉前调书”多元解纷新模式拉开了序幕。



“诉前调书”1号案件

案情回顾

据了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1年在团风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同年婚生子出生。婚后两人感情不合,被申请人脾气暴躁,经常对申请人恶言相向,不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共同生活下去的可能。婚生子一直与被申请人家人一起生活,申请人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团风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主审法官认真审阅,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申请人双方在调解员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团风法院受理申请后于当天出具“诉前调书1号”民事调解书,及时高效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新的多元解纷新模式也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团风法院将继续加强诉源治理,主动适应新形势,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老百姓提供低成本、更快捷、高效率的多元解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