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活动倡议书
全院干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举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旗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民法院使命在肩、责无旁贷。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社会风尚的引领者与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值此“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活动主题,特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积极投身“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绿色低碳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司法力量!
一、节约能源资源。办公场所充分利用自然光,减少照明耗电;严格执行空调温度设定,做到人走电断;下班后务必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电源,杜绝待机能耗流失。
二、践行绿色消费。采购办公设备、用品时,优先选择能效等级高、环保认证的产品;倡导使用再生纸、可替换笔芯等绿色办公耗材;支持资源循环利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
三、选择低碳出行。短途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公务外出合理安排路线,倡导拼车出行;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注重节能驾驶。
四、参与环境监督。 在案件审理中,关注环境资源保护议题,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在处理涉及消费纠纷时,倡导公平、诚信、绿色的消费导向。
五、共建美丽中国。 将绿色低碳、勤俭节约融入工作生活的点滴,以法院人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朋友及案件当事人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深化理解、持久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需要我们步履不停、驰而不息。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非一时之举,乃长久之功。让我们从当下出发、从自身做起,将绿色理念融入每一次开庭审理、每一份裁判文书、每一次日常选择,以司法人的责任与担当,将生态文明的种子播撒在法治实践的沃土之上,为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画卷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团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