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判决

时间:2017-06-06 10:05:16

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履行判决

“廖法官,听到你对判决书详细解释后,我今天就主动履行给付义务。”5月31日上午,原告邵某将1800元交到廖法官手中。

2016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大广高速广大向2410公里500米处追尾撞上案外人邵某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造成原告邵某、案外人邵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程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邵某无责任。被告程某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在被告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约定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原告邵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团风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邵某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期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31516元。

经审理后,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邵某29716元,原告邵某扣减被告程某某应承担的鉴定费1200元后返还被告程某某1800元的判决。

日前,团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二审判团队对该院进行了宣判,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主动履行了判决法律义务,遂发生前述一幕。

 配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