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件“闹心”案件如何化解 法庭司法所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来源: tffy 时间:2018-08-14 15:07:55

看这件“闹心”案件如何化解

法庭司法所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

原告因失去亲人无法得到赔偿而情绪激动,被告因死者溺水死亡原因无法查明而各执一词,简单的一判了之势必难以起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此案团风县人民法院回龙山人民法庭的干警一直在“闹心”。近日,这一“闹心”案件,在回龙山人民法庭和回龙山镇司法所联合调解下得到了成功化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2017年10月,殷某某外出时不慎溺亡于团风县回龙山镇瓜山村境内的一水塘内。因该水塘系某公司取土时形成,死者殷某某的家属多次找到回龙山镇瓜山村委会及某公司要求赔偿,均未得解决。死者殷某某的家属将回龙山镇瓜山村委会及某公司起诉至团风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相应的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死者殷某某的亲属因失去亲人无法得到赔偿而情绪激动。被告回龙山镇瓜山村委会、某公司因死者溺水死亡原因无法查明而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庭审后,团风县人民法院回龙山人民法庭法官了解到回龙山镇司法所长对回龙山镇各村基本情况较为熟悉,在事发时也参与过案件的处理,为顺利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决定启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回龙山镇司法所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一开始,瓜山村村委会态度坚决,认为该村已经按要求设立了警示标识,尽到了应有的管理责任,自身不存在责任。某公司亦认为,死者溺水死亡的原因不清楚,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则认为,某公司取土形成的水塘两边落差10米多,对路边行走的行人有极大的危险性;瓜山村村委会虽设置警示标识但被杂草掩盖,瓜山村村委会应在路边设置防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