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放大招
以“拒执罪”将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团风法院为解决执行难放大招
以“拒执罪”将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近日,一女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转移可供执行财产,被团风法院以“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并拘留。
2015年,张某(男)与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年10月,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当地风俗办理了“婚宴”。
期间,男方按照传统习俗支付了彩礼礼金58400元并为女方购买了“三金”首饰一套,含项链、耳环、手镯、戒指、手链等饰品,女方也为“结婚”添置了8床棉被及生活用品。男方多次催促女方领办结婚证,女方却一再拖延还跑回娘家住,后要求悔婚。
男方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女方退还男方彩礼礼金58400元及“三金”首饰一套(项链、耳环、手镯、戒指、手链)。女方个人为结婚购置的8床棉被及生活用品归女方所有,棉被及生活用品现留在男方家中,男方应当返还给女方。
判决生效后,因女方不愿返还彩礼,男方于2018年1月25日向团风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刚经过立案审查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王某于2018年2月8日已取走其2个银行账户的大部分存款,共计165000元。执行员立即依法冻结并扣划卡上余额17000余元,可还有 41000元无财产可供执行。
2018年2月25日,正值正月初十,执行员到被执行人家中找到了被执行人,依法将被执行人及其父母带回法院,通知男方同到法院,双方当事人当场将金银首饰清点、核实,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具收据并签字,并就余下礼金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且约定了返还日期。
事后,王某却再次反悔拒不履行约定义务,不愿给付余下礼金41000元,并拒绝接收男方返还的棉被8床及部分生活用品,执行员多次沟通未果。
王某在执行生效判决书的过程中,转移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交代转移存款的去向,也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尚未给付的41000元的返还彩礼义务,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其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经团风法院合议庭合议,决定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团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部门于2018年7月8日00:25在王某家中成功将其抓捕,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王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执行程序被称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团风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有效树立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