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
——高效化解四起不当得利纠纷
3月20日上午,团风法院审判庭内,四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情绪激动,原告方高声质问,被告连连叹息,矛盾一触即发。该四起案件涉及新疆企业、跨省投资、群体诉讼等多重敏感因素,被告为同一人,案情极其复杂。承办法官万国正抽丝剥茧、耐心斡旋,庭审过后经过长达两个小时多轮“背对背”调解,最终让四名原告与被告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实现握手言和,为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案情回溯】
2021年,新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以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为由,邀请包括今天四起案件原告在内的多名人员投资入股。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原告主张杨某某不当得利侵占投资款,要求全额返还。庭审中,原告痛称“血汗钱打水漂”的焦虑,被告则坚持“投资风险需共担”,双方多次爆发激烈争执。“他今天要是不还钱,就别想出这个审判庭!”庭审结束后,一名情绪激动的原告拍案而起。
【破局关键】
“大家先消消气冷静一下,咱们今天把理说透、把账算清”。面对剑拔弩张的场面,万国正法官迅速采取“背对背调解”,通过“法律释明+情感疏导+利益平衡”三步策略化解矛盾。
针对原告主张的“不当得利”,法官指出:个人账户收款不等于非法占有,但未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确实存在法律风险;对被告则释明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即便原告转账认定为投资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仍需承担返还责任。“您大老远去新疆创业不容易,但几位原告都是普通职工,有的钱还是他们的养老钱”,法官与被告单独沟通时,一句体己话让被告红了眼眶。转身又劝解原告“企业经营有风险,咱们得给被告留出履行的空间”。针对被告短期内无力偿还全款的困境,最终经过法官多轮“背对背”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同意分期履行。随着四份调解协议书签署完毕,紧绷的气氛终于缓和。原告主动握住杨某某的手:“刚才说话冲,您多包涵”。杨某某连连鞠躬致歉:“感谢大家给我喘息机会,我一定按时还款!”
“这类涉及群众面广的案件不能一判了之”法官深有感触地说。本案中,法院精准识别投资行为与不当得利的法律边界,既避免简单判决可能引发的执行难问题,又通过矛盾化解,有效防范了群体性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