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总路咀法庭:倾情调解化纠纷,多年“老友”终言和

来源: tffy 时间:2024-08-19 16:01:09

“转眼二十年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在团风县人民法院总路咀法庭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在法庭的调解下,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由剑拔弩张到冷静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人之间多年的积怨得以顺利化解。

2004年,被告因工程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40000元并出具欠条,承诺6个月后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被告偿还了部分款项后,原被告双方失去联系。直至2024年,双方才再次联系上,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但被告表示已无力偿还,原告于是诉至法院。

总路咀法庭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但双方情绪激动,未能就还款的本金和利息达成一致意见。法庭随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被告称:“借款是事实,借款到期后,因我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无法及时还钱。原告恶意催债,在其逼迫下,我四处借钱偿还该笔债务,在借钱途中出了车祸,住院几个月。后来我为了生活外出务工,并非恶意逃避债务。且这么多年过去了,如果按照当初的约定来计算利息,我实在无力承担。”原告则表示:“当时借款已经到期,我也急需用钱,所以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出车祸当天,我在老家办酒席招待亲朋,并未恶意逼债。被告称自己外出务工还债,但并未与我取得联系,也未还款,所以被告就是在逃避债务,我坚决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眼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承办法官立即制止了双方的争吵。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调解室面对面坐下来,将案件的前因后果讲给对方听。了解了对方多年来的经历后,这对“老友”的脸色才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慢慢放下内心的成见,表示愿意就还款的方案进行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和协商,原告表示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也承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是总路咀法庭处理的“小纠纷、小矛盾”的一个缩影。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双方之间的矛盾积累甚深,我们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否则可能会导致‘一案结而多案生’的情况。只有找到当事人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从根源化解,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总路咀法庭将持续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