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路咀法庭:温度+力度,48小时化解抚养费纠纷案

来源: tffy 时间:2023-08-28 10:34:17

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总路咀人民法庭妥善处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履行完毕仅用48小时。


 


2003年,段某与汪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名为小段(化名)。2016年,段某与汪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小段跟随父亲段某生活,汪某分两次支付小段抚养费50000元,签订协议时支付30000元,2020年5月8日支付20000元。但汪某并未按期支付,因小段正在读书,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小段决定向法院起诉汪某追索抚养费。


该案立案后,总路咀法庭通过电子送达诉讼材料给汪某,汪某没有接收,法庭多次电话联系汪某也始终无人接听。经过查找,法庭了解到汪某在外省打工,汪某的父母在团风家中。法庭干警于是上门找到汪某父母,向他们说明来意,简单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告知合法处理途径以及不利后果,表示希望通过汪某父母的沟通,让汪某能主动与法庭联系,妥善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及时修复亲情。


第二天一大早,汪某的父母就来到法庭,告诉法庭干警已与汪某联系上,汪某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希望在法庭的见证下,把这起纠纷处理完毕。


法庭干警立即通知原告小段及段某到法庭。为了使小段和汪某消除隔阂,法官组织小段、段某和汪某通过电话共同沟通交流。法官表示,即使父母双方分开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却不该因离婚而割断,作为父母应主动履行义务,给予孩子关心和关爱,不应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经过交流,汪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做得不对的地方,随即通过微信向段某转账了小段的抚养费20000元。小段当即撤诉,双方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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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完毕,汪某的父母与小段在法庭门口交流了许久。这是父母离婚后,小段第一次和自己的外公外婆见面,虽然彼此间有点生疏,但也是他们重拾亲情的开始。

 


离婚只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对子女应尽的教育抚养义务,并不会因离婚而解除,父母对子女的陪伴和关爱,更不应因离婚而缺失。总路咀法庭在办理涉及抚养纠纷的案件时,始终坚持“温度”和“力度”兼顾,加强沟通和调解,推动案件实质化解,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