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不含糊 干戈也能化玉帛

来源: tffy 时间:2018-10-15 08:29:13

执行异议不含糊  干戈也能化玉帛

    近日,团风法院成功化解了一件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执行异议案件。

2017714日,王某(女)与方某(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就孩子抚养等纠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孩子暂由王某抚养,并和王某及其母亲一起居住。但在王某外出打工期间,方某父母借探视孩子的机会将孩子接走,且不予送还。事件发生后,双方多次为孩子抚养监护问题大动干戈,并发生肢体冲突,当地派出所因此出警十多次,法庭、村委会多次协调,亦未见成效。方某坚称调解协议中王某抚养时间已经到期,现应由男方抚养,且表示男方条件优于女方,不同意送还孩子。

经长期交涉无果,王某于2018710日向团风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依据调解书对方某强制执行,讨回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因王某的申请不符合执行案件立案条件,团风法院于当日裁定驳回了王某的执行申请。712日,王某针对驳回执行申请裁定向团风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

赵德明法官接手该执行异议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王某进行了沟通。面对办案人员,王某无比悲伤,情绪几度失控。沟通中得知女方亲戚会不惜代价抢回孩子男方坚持要抢夺抚养权的想法后,赵法官意识到事态比想象的更严重,一场夺子战即将发生!

赵法官立即向院长及分管领导作了详尽汇报。副院朱银涛及时参与了与王某的沟通工作,并于次日与法官一起和方某面对面协调沟通,并对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提前做好预案。

按正常程序,该案应在15日内审查并依法作出王某异议成立或者不成立的裁定即可。如果异议成立,执行局将对该案强制执行;反之,法院将裁定驳回异议结案。如果仅按流程进行,既不利于孩子成长,又无法从根本矛盾化解。承办人赵法官决定通过协调的方式,从孩子健康成长为切入点,力争从根本上化解争议双方矛盾。

王某在提出执行异议后,多次来到法院,赵法官均会第一时间前往接待室接待,耐心向其释法讲理,并告诉王某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半月后,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交流,王某的情绪和认识有了较大转变,并进一步认识到在孩子抚养方面应将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的环境放在首位;孩子与自己的母子关系不因任何事由而改变;随对方生活自己并没有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对孩子的探视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男方不能较好履行监护职责可以提起变更监护权诉讼......

渐渐的,王某不再成为法院的 “常客”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个月后,王某致电赵法官表示自己心结已解,准备次日来法院撤回执行异议申请。次日上午,王某即向赵法官提交撤回异议申请,此时王某已经判若两人,情绪稳定,向办案人员频频流露谢意。赵法官立即通知方某,方某父亲、叔叔及兄弟一个小时候后赶到法院,方某及其家人当着法官的面表示一定会抚养好孩子,百分百保证王某的探视权,会始终待王某如亲人。于是,双方的手再次紧紧握到了一起。数日后,在赵法官的见证下,王某向方某父母交付了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协助孩子就近入学。

至此,一场家庭纠纷终于在法院人的不懈努力下化干戈为玉帛,孩子终于可以正常上学,两个家庭终于可以各自安定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