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被纳入失信名单怎么办?团风法院信用修复指南来了!
“企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了信用惩戒,在市场准入、融资贷款、招标投标等方面处处受限。怎样才能删除或屏蔽企业的失信信息呢?”
“团风县人民法院开展失信信用修复专项治理行动,与相关部门协同,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依法撤销或屏蔽失信信息。”
下面是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快来看看吧!
团风县人民法院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事项的公告 信用修复对象有哪些 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申请信用修复应符合哪些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一)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 (二)遵守财产报告制度; (三)遵守限制消费令; (四)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 (五)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 被执行人为其它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提供担保,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且有证据证明其本身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被执行企业确因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出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公共利益需要不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申请信用修复,团风县人民法院将及时依法审查作出决定。 信用修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失信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或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申请事项及理由。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诚实守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主动配合法院执行,自愿接受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单位的监督。 (二)证明材料:应提供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资产管理、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什么情况下不能信用修复 被执行企业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适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 违反信用修复规定如何惩罚 在暂停适用信用惩戒期间,被执行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应立即恢复对其信用惩戒,并视其情节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传唤指令到达指定地点接受问询的; (二)提交的证据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隐藏或者转移财产的; (四)从事与提高履行能力无关的高消费行为的; (五)以其他方法规避、妨碍、抗拒执行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被执行企业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恢复对其信用惩戒。 其他 自然人信用修复可以参照适用。 未尽事宜由本院执行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3-615762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