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以调促和 当日结案 团风法院化解百万合同纠纷

来源: tffy 时间:2023-09-12 14:45:52

调解工作对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于调解当日结案,获得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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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与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了采买合同。该混凝土有限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供应货物,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却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原告支付货款。该混凝土有限公司起诉至团风法院,要求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253705.23元,并支付拖欠货款期间的利息116706元,以及起诉之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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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德明积极与原、被告企业沟通,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及时组织双方企业面对面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建议被告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避免因欠款给企业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希望原告理解当下经济形势下的企业经营困境,给予被告一些时间筹措货款。法官表示,希望双方企业能互相体谅,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提出调解方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企业代表抛开成见,真诚沟通,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涉企合同纠纷案在调解当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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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在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缩短诉讼周期,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