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 司法建议“开良方”

来源: tffy 时间:2023-09-04 11:10:53

“团风县人民法院本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向我公司的司法建议,我公司虚心接受。”8月31日,团风县人民法院但店法庭向团风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保洁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该公司向但店法庭回函,表示虚心接受司法建议并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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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9日,丰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垃圾车在路边作业,将道路挡住。因视线受阻,熊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转弯时致使易某驾驶的摩托车与行人王某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易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丰某、熊某、王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将易某、丰某、熊某、某保洁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案涉无号牌垃圾车登记所有人为被告某保洁公司,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仅购买了交强险及10万元的不计按免赔的第三者责任险,购买的保险限额较低。法庭认为,如发生重大事故,购买的保险金额不足以保障公司的权益,于是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该公司负责人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表示,将按照司法建议内容,在保险到期后购买足额保险,同时对法庭表示感谢。 


近年来,但店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规范企业从业行为,增强企业法律意识,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