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法院+工会”诉前调解 为劳动争议化解“加速度” 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升温度”

来源: tffy 时间:2023-09-04 11:03:46

8月17日下午,团风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案涉企业长效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实现“双赢”。




该案原告赵某系湖北某科技公司的员工,于2014年9月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被委派至成都工作。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19年9月续签五年期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变。2021年湖北某科技公司变更负责人,新负责人向赵某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双方未就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湖北某科技公司委派他人微信向赵某下达通知,要求赵某于2022年11月30日前到武汉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视为自动离职。因赵某常住于成都,且湖北某科技公司未告知赵某在武汉市的具体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赵某无法履行通知要求。后湖北某科技公司拒绝发放2022年12月及后续工资。


赵某向团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裁决湖北某科技公司与赵某自2014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赵某请求湖北某科技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请求。赵某不服,向团风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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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受理后,团风法院立案庭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促成双方调解更有利于案结事了,于是将该案委托至团风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调解员结合相关法律和案件实际情况,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为提升调解效率,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利用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湖北某科技公司支付赵某一次性补偿金共计38000元。



团风法院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和降低诉讼成本,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有利于促成“案结事了人和”的局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3年以来,团风法院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模式,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共计19件,调解成功13件,调解成功率达68.42%。下一步,团风法院将坚持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秉持调解优先理念,让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加速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