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变“申请退”为“主动退”
——团风法院解锁胜诉即退费新模式
来源: 立案庭
时间:2023-04-19 10:30:55
“蔡庭长,我公司的诉讼费已退到账户上了,立案时还不理解为什么要提交退费账户,现在明白了,你院简化的退费模式真是为当事人着想,今后官司赢了就不用专门为退诉讼费跑路了,太感谢了。”武汉某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给团风法院立案庭表达谢意。
近日,团风法院推出“胜诉即退费”新模式,变“申请退”为“主动退”。当事人和律师纷纷为这项便民新举措点赞。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团风法院印发《诉讼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创新退费新模式。
新的诉讼费退费办法简化了原来的审批流程,将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费的模式,转变为案件生效后由法官主动办理退费的模式。当事人只需立案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准确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在案件生效后15日内,承办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账号信息,以及诉讼费票据直接在法院内网系统线上发起退费审批流程,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真正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
“胜诉即退费”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退付业务流程,还提高了诉讼费退付的工作效率,有效推进了智慧法院和现代化诉服体系的建设,降本增效,减轻了群众、企业和市场主体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