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在执行管理事务中欠款纠纷怎么办?团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17-12-14 15:05:48

管理公司在执行管理事务中欠款纠纷怎么办?团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总路嘴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十名原告起诉某学校和某管理公司欠款纠纷案件,判决某学校和某管理公司清偿全部欠款及利息。

某学校为了方便食堂管理,与某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和作协议,由某管理公司经营管理该学校食堂。某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在外赊欠十家供应商货款近二十万元。在没有结清欠款的情况下,某管理公司突然离开,致使十家供应商的欠款未清偿,十家供应商将某学校和某管理公司起诉至团风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某学校委托某管理公司管理食堂,双方间是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外赊欠行为应该由委托人承担。受委托人在委托事项办理过程中未按约定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害也应承担责任。判决两被告清偿全部欠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