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为园区钢构企业追回百万债权

作者: 童新睿、卢孙野来源: 本站原创 时间:2012-07-17 00:00:00

20111116,团风法院依法为城北工业园区的某知名钢构企业成功追回了150多万元的债权,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司法职能。

2010318,团风县一钢构企业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了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但在工期完成之后,武汉某公司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拖欠该钢构企业140余万元工程款,钢构企业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诉至团风法院。县法院民一庭承办此案后,为保障债权的实现,果断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冻结了被告在银行的存款70余万元。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民一庭的法官多次奔波于团风与武汉之间。经审理查明,武汉某公司所称的产品质量存在缺陷,乃是其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并无合法有效的证据作为证明。于是在两次调解无效后,团风法院依法做出判决,要求被告在五日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0余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由于之前只冻结了70余万元,余下的80万元被告迟迟没有履行意向。为此,承办法官先后四次找到被告方做工作,阐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增加的经济负担和对企业声誉、信用的负面影响,建议被告在进入执行程序前主动履行。最后,被告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同意履行全部欠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拿到拖欠已久的工程款后,该钢构企业负责人感激地对民一庭庭长刘秋元法官说道:“团风法院审判公正,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办理案件又快又好,我们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