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两案三方满意 司改见成效行民相宜
一锤定两案三方满意 司改见成效行民相宜
2017年11月29日,团风法院行政审判庭工作人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成功将两起案件顺利化解,并达到涉案三方均满意的效果。这是该院自今年三月实施《审判资源合理配置改革方案》以来,首起行民交叉的案件。
该案须从发生在团风县回龙山镇某养殖场兔子批量死亡事件说起。2017年7月,团风县回龙山镇某养殖场向团风法院具状诉称,该养殖场饲养的兔子食用郑州某饲料厂饲料后大量死亡,损失惨重,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按团风法院改革制定的案件分派办法,该案随机分派,由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德明承办。开庭审理后,由于原告证据不足,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面对原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事实,由于原告没有保留相关证据,不能通过法院挽回损失的裁判结果,赵庭长没有一判了之,耐心细致向当事人释明证据在案件中作用等法律规定。
11月28日,团风县工商局分管领导找到赵庭长。原来,事件发生后,养殖场向县工商局报了案,县工商局对郑州某饲料厂涉虚假宣传进行了行政处罚,饲料厂不服,向麻城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12月5日开庭。开庭在即,县工商局表示可以变更行政处罚,希望郑州某饲料厂能够撤诉。赵法官接待后,认为这是解决养殖场和饲料厂纠纷的好时机,立即联系原被告,立即开展协调工作。经过数番电话沟通,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的被告,初步达成了协调意见。29日上午,郑州某饲料厂代表中午一点左右到达团风法院,紧接着县工商局、养殖户到达法院。面对三方人员均怀揣公章,带着诚意和希望而来,赵庭长立即和书记员戴梦婷开展两案的协调工作。经过一番面对面的磋商,工商局与行政相对人郑州某饲料厂率先达成了撤诉意见,通过网银,罚款即时到账。紧接着,郑州某饲料厂与团风养殖场达成了兔子死亡补偿协议。当书记员戴梦婷宣读完制作的笔录,三枚鲜红的公章依次盖上时,当事人一直绷紧的脸终于绽放出满意的笑容,三双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春去秋来春又至,司法改革在团风法院已然落地生根,并得到科学合理的细化,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这种模式下,有利于办案法官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更好的利用司法职能,跨领域跨类型的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