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考试公告
团风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招考程序安排,我院定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情况
根据报名人员数量的实际情况,原定招录6人的辅警岗位未达到1:2的开考比例,现调减为招录4人(3男1女),书记员岗位调增为招录8人。
二、职业技能测试
(一)参加人员
所有报考团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二)时间与地点
技能测试于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在团风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三楼会议室进行。所有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必须于5月25日上午8:45之前到达团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报到,未按时到达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评资格。
(三)测试形式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测试软件为金山打字通(2016)。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3分钟)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进入下一步面试阶段人员应不低于50字/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能测试
(一)参加人员
所有报考团风县人民法院辅警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能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试于5月25日上午进行。
所有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必须于5月25日上午8:30之前到达团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报到,未按时到达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测试标准
男子1000米跑步、立定跳远和引体向上,女子800米跑步和立定跳远。
及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步不高于4分32秒(含),立定跳远不低于2.08米(含),引体向上不低于10个(含)。
女子800米跑步不高于4分34秒(含),仰卧起坐限一分钟不低于26次(含)。
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为职业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通过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0年5月25日,下午2:30。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5月25日下午2:15之前到团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报到,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团风县人民法院审判楼三楼会议室
3.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按照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场。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和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场。各场考生应当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指定区域候考,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防疫规定和相关纪律。
5.联系部门:团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13-615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