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黄冈密卷】规避执行办“离婚”,拒执严惩入“监牢”

来源: tffy 时间:2024-06-13 08:24:01

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紧急与丈夫协议离婚,并将名下财产给男方,试图以此逃避执行。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曹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规避执行办“离婚”

2021年7月14日,曹某某(女)驾驶电动车由团风镇人民路方向至团风镇中百仓储方向行驶,与行人童某某相撞,行人童某某被撞成脾脏破裂,八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团风法院判决曹某某承担29万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书生效后,童某某向团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干警经查找发现,被执行人曹某某名下只有一套农村自建房和其经营的鱼塘,没有存款等其他财产。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执行,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曹某某的配偶在汽车站上班,每个月有固定收入4000元左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执行局当即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曹某某配偶的一半工资。

令人没想到的是,面对法院的执行,曹某某却妄图以“假”离婚的方式规避执行。

两个月后,被执行人曹某某的配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并提出执行异议,证明二人在法院冻结男方工资后两个月已经协议离婚,并且将该农村自建房及鱼塘自愿归于男方所有。 


拒执严惩入“监牢”

这种自欺欺人的逃避执行的行为,被执行法官敏锐察觉到。团风法院执行局合议庭评议后,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侦查移送至检察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4年6月,团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被告人曹某某因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被团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就是要打击这种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彰显了公平和诚信的社会正气!”旁听庭审的群众刘先生表示。

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更向全社会郑重表明,任何企图规避司法责任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下一步,团风法院进一步加深跨部门多元协作,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相关案例普法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构建尊法守法的法治环境。


法官说法

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在法院裁判之后,当事人应当积极面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妄图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以免触犯刑法,走上犯罪的道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有: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案中,曹某某为逃避法律义务,在判决生效后故意将其名下财产转移,有能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而逃避履行,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最终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本案的判决,有力打击了逃避执行的不诚信行为,不仅给失信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更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