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消费品质 共筑法治屏障
——团风法院积极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普法活动
为积极响应团风县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升消费品质”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县域消费环境,增强群众法治维权意识,3月13日,团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秋元带领4位干警参加团风县得胜广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以“法治护航消费品质,司法守护民生福祉”为核心,通过“案例解读+法律咨询+互动普法”三位一体模式,为群众送上“零距离”法律服务,助力构建安全、诚信、优质的消费环境。
一、以案释法:揭露消费陷阱,强化风险防范
活动现场,团风法院干警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聚焦预付式消费、网络购物、老年消费等热点领域,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案例一:预付卡消费纠纷
某健身房以低价促销吸引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后因经营不善突然关门,导致数百名消费者预付资金无法追回。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干警提醒群众:“办理预付卡时,需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退款条款,避免口头承诺陷阱。”
案例二:直播带货虚假宣传
某主播在直播间宣称“纯天然保健品可治愈糖尿病”,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无任何疗效。法院判决主播构成欺诈,需承担“退一赔三”赔偿责任。干警现场演示如何留存直播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指导群众通过“12315”平台或诉讼途径维权。
二、法律咨询:现场答疑解惑,精准服务民生
团风法院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针对群众提出的“网购商品质量问题如何举证”“商家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怎么办”“老年保健品消费陷阱如何防范”等问题,干警逐一耐心解答,并提供“一对一”维权指导。
群众提问:“我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商家拒绝赔偿,该如何维权?”
干警解答:“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建议保留购物小票、商品照片等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群众提问:“商家承诺‘免费体验’却诱导消费,是否构成欺诈?”
干警解答:“若商家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隐瞒真实服务内容,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三、互动普法: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参与热情
为增强普法实效性,团风法院创新采用“沉浸式”普法方式,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发放《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册,现场摆放“维权流程图解”展板,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示“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全流程维权路径,帮助群众快速掌握维权步骤。
消费品质提升离不开法治保障。团风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同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普法宣传、案例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共治格局,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