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小额诉讼案件在团风法院“一锤定音”
时间:2017-08-05 14:42:00
首例小额诉讼案件在团风法院“一锤定音”
随着主审法官的一记槌响,郑某与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尘埃落定。
2017年8月4日下午3时,在团风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法官赵德明和书记员戴梦婷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审理了原告郑某与被告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涉案标的额仅11000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当庭对该案予以宣判。宣判后,原本互不相让、不惜对簿公堂的原、被告握手言和,表示服判。
(当庭宣判)
本案是团风法院自民诉法修改引入该程序后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是该院司法改革后,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高质量、高效率”为民司法,践行“工匠精神”的新举措。该案件的成功审理,是推进该院法官大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新尝试,将有力推进更好更快的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