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钱不还,子女却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来源: tffy 时间:2018-09-06 16:03:54

父母欠钱不还,子女却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看团风法院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团风法院与团风楚天学校对失信被执行人邵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促使被执行人邵某夫妇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9月3日,是新生开学报到的喜庆日子,被执行人邵某夫妇为其子女在团风的一所私立学校缴了高额学费,却得知子女无法顺利入学。

邵某夫妇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2年因承接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曹某夫妇借款10万元,后申请人曹某多次向邵某夫妇催要,邵某夫妇均未偿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邵某夫妇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并多次与邵某夫妇联系,向其讲明法律义务及利害关系,邵某夫妇均一再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予理睬。

经执行员经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邵某的儿子于2017年就读于团风楚天学校,该校属于高收费私立学校,且在2018年8月26日,邵某刚为其儿子交了学费6480元。

因申请人曹某已年过七旬,身体不好且生活条件困难,被执行人有钱却不愿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法院于是决定采取高压措施,依法向楚天学校送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楚天学校暂停接收入学,或责令其退学,或将其转学到公办学校。楚天学校方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法行为。

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被执行人子女可转学至公办学校。其目的是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第七项就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摄于法院权威,邵某态度立马转变,正在积极与申请人协商还款事宜,化解双方纠纷。

法院执行员将继续跟进此案进程,如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法院将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