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当事人送来锦旗致谢
历时五年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当事人送来锦旗致谢
“蔡法官,真的太感谢您啦”,2018年3月1日上午,当事人来到团风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 清廉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蔡芬手中。
上述一幕源于刘某某等3人与郑某某、武穴市某拆迁公司及团风某置业公司提供劳务这受害责任纠纷一案。2012年4月7日,郑某某持武穴市某拆迁公司的委托书与团风某置业公司订立了合同书,承接了团风某置业公司位于团风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十二间平房的拆除工程。2012年12月5日,吴某某在拆除团风县人民医院十二间平房的施工中被砖砸伤,经送团风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吴某某死亡后无人承诺赔偿,吴某某亲属遂拒绝安葬死者,经协调,被告团风某置业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了现金85000元。吴某某亲属认为其经济损失远超过团风某置业公司支付的款项,为维护自身权益,死者吴某某配偶刘某某及其子女3人将郑某某、武穴市某拆迁公司及团风某置业公司起诉至团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武穴市某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刘某某等人不服上诉至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3月二审以事实不清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案件通过系统分到蔡法官手中后,蔡法官在处理该案时不禁皱起眉头来,因事故原因,本已是家庭困难的吴某姐弟失去父亲,母亲刘某某又体弱多病,而被告郑某某庭审时辩称其系被告武穴市某拆迁公司员工,不应承担责任,被告团风某建筑公司亦辩称工程由被告武穴市某拆迁公司承包,死者吴某某并非其雇请,也不应承担责任,且经多方查找被告武穴市某拆迁公司系名存实亡的皮包公司。由于被告武穴市某拆迁公司未到庭,案件一度陷入瓶颈。为了使当事人早日得到赔偿款,在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后被告郑某某同意分批赔偿原告6万元,被告团风某置业公司于也同意另行再支付原告2万元,原告也被蔡法官的努力感动,愿意接受该调解意见。至此长达5年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腊月27日,原告收到第一笔赔偿款3.5万元,年后原告遂送来锦旗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