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庙法庭:“三不分 三必须”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贾庙法庭:“三不分 三必须”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团风县人民法院贾庙人民法庭位于团风县贾庙乡,距离团风县城区40公里,总管辖面积17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4.5万人。贾庙法庭现有干警4人,其中员额法官1人,书记员2人,法警1人。近年来,贾庙法庭积极融入辖区发展大局,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勇于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2017年至今,贾庙法庭审结案件调解、撤诉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且无上访、无申诉、无抗诉、无超审限案件。2021年1月,贾庙法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
扎根基层一线,将司法触角延伸至 “最后一公里”
作为团风县法院唯一的山区法庭,贾庙法庭始终将办案效率和质量放在首位,结合山区案件的特点,提出“三不分,三必须”的工作举措,即不分案件大小、不分案件远近、不分当事人多少,必须严格程序、必须注重调解,必须案结事要了。贾庙法庭在司法为民上求创新、在调解上求突破、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多年来,只要群众需要,只要条件允许,田间地头都成为法庭干警的办案场所,白天黑夜、工作日假期,老百姓的空闲时间,就是法庭干警的工作时间。几年时间里,法庭干警的足迹几乎遍布了贾庙乡和杜皮乡所有的自然村,他们的认真与努力也赢得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
情系人民群众,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
在办案中,为当事人多考虑一点,听当事人多说一点,给当事人更多的司法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度,这是贾庙法庭干警坚持的工作理念。
2020年,贾庙法庭办理了这样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案件原告拿着一张签名为李某某的欠条,将李某某的妻子、儿子、女儿诉至法院。庭审查明,原告在李某某承包的桥梁工程从事劳务工作,工程完工后,李某某下欠原告劳务款18000元,后李某某因病离世,该工程款被打到儿子的账户内。李某某的妻子表示,自己没有劳动能力,且还要承担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无力承担丈夫生前的债务,并情绪激动地表示如果原告不撤诉影响其生活,就要在法庭寻短见。李某某的儿子也表示,自己虽拿到了工程款,但该工程款已全部用于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自己也没有能力承担父亲其他的债务。为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直接一判了之,法庭干警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从“法”的层面讲,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同样也继承了父亲的债务,继承的债务以继承的财产数额为限。但是,本案中儿子继承该笔遗产后,与自己的财产发生了混同,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笔遗产已全部用于偿还父亲生前的债务,因此,被告有义务偿还原告的债务。从“情”的层面讲,李某某去世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生活困难,原告应当理解;原告主张自己辛苦的劳动所得,被告也应当理解。双方各有难处,实属不易,应当互相理解、体谅。经过法庭的释法明理,案件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案件圆满调解结案。
贾庙法庭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又让群众知法、守法,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贾庙法庭坚持以学为先,筑牢思想根基,常态化开展学习,组织全庭干警观看廉政宣教片,认真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内容。要求全庭干警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虽身处山区,条件艰苦,但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态度始终不能改变。法庭近年来,全庭干警严格遵守审判纪律和廉政纪律,无一人违法乱纪,真正实现了零违纪纪录。
在审判工作上,贾庙法庭充分整合法庭干警力量,发挥法庭干警积极性和能动性。坚持每周一召开法庭工作会议,研究安排一周的办案工作任务。每到月末,贾庙法庭将未结案件逐案排查,分析案件未结原因,制定结案任务表,明确结案时间。办案过程中坚持调解先行,遇事多听群众想法,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尊重当事人的想法,让当事人心甘情愿地化解矛盾。在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当中,贾庙法庭严格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乡镇党委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